國別報告通知
(CbCR Notification)
什麼是Country-by-Country Reporting (CbCR)?
國別報告(CbCR)是由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制定的國際稅務報告標準。它旨在通過要求跨國企業集團(MNE Group)根據每個國家披露關鍵的財務和業務信息,提升透明度。
香港的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:
在香港,稅務條例下要求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。 該法規適用於在前一財政年度內的合併集團收入超過68億港元(約8.7億美元 或歐羅7.5億)的跨國企業集團(MNE Group)。
香港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的主要要求如下:
1. 提交義務:符合收入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(MNE Group)必須在相關財政年度結束後的3個月內向香港稅務局(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)提交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。
2. 需要披露的信息: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應包括以下資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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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別報告帳戶號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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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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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58M條獲聘用以履行申報實體責任的服務提供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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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申報集團的詳細信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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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業分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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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合併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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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終實體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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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香港公司等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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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群CK (由特許稅務師(CTA)及資深會計師(FCPA)主理)如何協助客戶處理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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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R1465表及及委任展群CK 成為 服務提供者 (根據《稅務條例》第58M條獲聘用以履行申報實體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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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客戶於國別報告網站上提交 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
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 結論:
香港的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要求旨在提升稅務透明度並打擊稅務逃漏。符合收入門檻的跨國企業集團(MNE Group)必須通過向香港稅務局提交詳細的國別報告通知 (CbCR Notification)來遵守規定。雖然遵守可能增加企業的行政負擔,但它也促進透明度,使香港與國際稅務透明度標準保持一致。
通過遵守CbCR要求,企業可以展示其對負責任稅務實踐的承諾,並與稅務機構保持良好的關係。對於在香港運營的跨國企業集團(MNE Group)來說,及時了解最新發展並確保遵守CbCR法規是成功應對不斷變化的全球稅務環境的重要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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